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
2.具國中(含)以上畢業學歷。
3.無經驗可,具環境整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4.儀容端正、口齒清晰、態度和藹、品格端正。
5.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刻意隱瞞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
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不得異議。
二、報名:
(一)領表地點:至本校警衛室領取報名簡章或本校網路公告下載。
(二)報名方式:請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資料親送或寄達(以郵戳為憑)總務處報名,(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511、510),逾時亦不予受理。
(三)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四)報名文件:依序排列(請備齊相關文件影本如下,正本須於面試時審查及確認,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影本繳交學校存檔。)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報到時查驗)
2.報名表正本。(如附件表格)
3.切結書正本。
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報到時查驗)
6.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或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報到時查驗)
(五)注意事項:
1.經錄取後二週內需繳交:
(1)二吋證件照片:2張。
(2)4×6個人生活照:1張。
(3)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成人健康檢查報告(附X光)
2.未能於錄取後二週內繳交完整報名文件及健康檢查報告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三、甄選:
(一)日期:112年6月29日(四 )9:30報到,10:00面試。
(二)地點:本校校長室。
(三)甄選程序:
1.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2.第二階段: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1.學歷:10%
2.經歷:30%
3.面試:50%
4.專長:10%
(五)錄取標準:
1.成績採序位計算,總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名,以此類堆。
2.面試成績平均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七)錄取名單報市府核備後於本校網頁公佈甄選結果,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者保留資格一個月。
四、聘期:
(一)自實際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經考核後表現優良者,明年得優先僱用。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一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五、服勤時間:
(一)執勤工作採依學校上班日上班,每日8時,實際執勤時間由校方安排。
(二)如學校有活動時,須配合勤務調整。
六、工作任務:
(一)學校各項修繕。
(二)校園花木管理維護。
(三)協助各處室交辦事項。
(四)支援警衛工作。
(五)校園及周遭環境打掃及整理。實際清掃範圍由校方安排。
(六)每日上、下午學生打掃時間,協助學生將垃圾倒入垃圾子車桶。
(七)每日早上協助環保局垃圾車入校,開啟東側門並協助垃圾子車桶上垃圾車,再鎖上東側門。
(八)協助資源回收室分類及回收,大型垃圾或回收物品清運時協助。
(九)預防登革熱,每日水溝清除堵塞物。
(十)每學期期末清洗各班便當籃和收發圍裙。
(十一)開學前全校洗手台香皂與香皂袋補充。
(十二)運動會、親職教育日等校內大型活動,協助垃圾分類與回收。
(十三)協助星期一、二、四、五,學生自行送餐之餐盒送餐協助。
(十四)協助校園植栽整理及澆灌。
(十五)臨時偶發事件處理、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月薪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規定辦理 (國中以下學歷起薪,新臺幣26,400元;高中職學歷起薪,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學歷起薪,新臺幣27,230元)。隨基本工資調整,勞保暨健保之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甄選簡章及本府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校報名。
九、聯絡單位:總務處03-3347883分機510,王主任,或分機511事務組長吳老師
聯絡信箱:wang5225@csps.tyc.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