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國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及忠貞國小109年4月28日忠小輔字第1090002938號函辦理。 二、本案簡章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