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五十七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桃園市徵集計畫以下幾點注意事項請詳閱:
一、本校收件日為115年3月23日(一)16:00,逾時不候。請將作品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因還要進入報名系統填報及法定代理人簽章,故提前收件。)
二、作品資料需繳交作者「班級」、「姓名」、「性別」、「年齡」、「主題內容為"自由創作"還是"原住民族文化特色"」、「畫題」。如缺任一項則無法送件!!
三、參加作品規定:
(一) 作品形式:不限媒材(以自我表現獨立製作之平面作品為主,電腦繪圖、AI生成作品及立體作品請勿送件。)每一學生限參加一件。
(二) 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6組)、幼兒園組。以上合計共8組。
(三) 作品題材與規格:
1. 表現題材: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2. 規格:媒材與形式不拘的平面作品,紙張大小以四開 (54cm.x39cm.)為原則,不得裝框或捲軸或塑膠袋裱裝,水墨畫襯貼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媒材高(厚)度以0.2公分(2mm.)以下為限。
四、評選辦法:
(一) 各校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 複選評審:115年4月11日(星期六)於中壢國小舉辦,並由桃園市教育局聘請評選委員五人,分為幼兒園個人組、國小1至6年級個人組、國中個人組,以無記名方式評選,選出各年級參加數四分之一作品送大會參加總決選(市內複賽各年級佳作以上錄取件數,由當日評審委員會議議決)。
五、桃園市複賽注意事項:如無法配合請勿送件參賽。
(一) 世界兒童畫展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AI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二)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獲獎之作品及未經學校與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三) 每一學童限一件參賽作品(自由創作或原住民族文化特色),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參賽作品不論是否入選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