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誠徵學校警衛一名。
- 說明:
- 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
- 學歷:國中畢業(含)以上。
- 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尤佳。
- 形象:儀容端正、口齒清晰、態度和藹、品格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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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刻意隱瞞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不得異議。
-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 領表地點:至本校警衛室領取報名簡章或本校網路公告下載。
- 報名方式:請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親自至總務處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511),逾時不予受理。
- 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 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請領證件之相關費用需自付。)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報名表。(如附件表格)
- 切結書。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 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或經歷證明文件。
(五)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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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錄取後二週內需提出:
(1)二吋證件照片:2張。
(2)4×6個人生活照:1張。
(3)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成人健康檢查報告(附X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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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能於錄取後二週內繳交完整報名文件及健康檢查報告者,視同 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健康檢查報告如載明罹患法定傳染病、或精神官能方面疾病,明顯 不適任警衛工作者,學校得拒絕,並由備取名單遞補,不得異議。
- 日期:112年6月20日(二)9:30報到,10:00面試。
- 地點:本校校長室。
- 甄選程序:
-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 第二階段:公開面試。
- 學歷:10%
- 經歷:30%
- 面試:50%
- 專長:10%
- 成績採序位計算,總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名,以此類堆。
- 面試成績平均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 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 錄取名單於下午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 正取人員應於112年6月21日(三)上午10:00前親至總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
- 以一年一聘為原則。經錄取後試用一個月。
- 試用期間表現優良者,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聘期一年。(不包含試用期間)。(學校採不定期考評,表現不佳者,第一次給予口頭告知,第二次以書面通知,第三次則予以解聘)
-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請於一個月之前告知本校。
- 執勤工作採輪班方式,實際執勤時間由校方安排。
- 如學校有活動時,須配合勤務調整。
(一)學校門禁管制、行政辦公室及教室門窗關鎖。
(二)校園安全巡視。
(三)交通指揮、支援上下學交通導護工作。
(四)來賓接待、通報及導引。
(五)包裹、信件簽收
(六)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
(七)校園環境整理。
(八)工程施工期間安全巡視。
(九)偶發事件處理。
(十)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 待遇:月薪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規定辦理 (國中以下學歷起薪,新臺幣26,400元;高中職學歷起薪,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學歷起薪,新臺幣27,230元)。隨基本工資調整,勞保暨健保之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聯絡信箱:selena@csp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