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111年12月28日法律字第11103515891號函辦理。 |
二、 | 按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法務部業完成「民法成年指南」電子書置於該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33021/33027/37296/Lpsimplelist)。又上開專區(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尚包含民法成年年齡修正說明、宣導資源、常見問答及好站連結等內容,併請參考並協助向民眾宣導相關電子書與專區網站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