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發佈令及條文勘誤表、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一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7510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