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07年6月13日桃政安字第1070003531號函及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反賄選宣導計畫(附件1)辦理。 二、為強化正確選舉觀念,並將實事、生活及教育結合,乃利用「107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機會,教導學子們正確選舉觀念,耳濡目染清廉、公正選舉重要性,以打造廉政、零貪汙容忍社會,請學校利用校內資源(如跑馬燈、電子公佈欄等)廣為傳播「反賄選」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