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校園上下學時間禁止停車。如附圖。 2.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自即日起,加強取締校園週遭的臨時停車,若在時間外停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1項9款的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開罰600元。 3.請家長依法遵守交通規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