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南投縣108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等三類學生就學減免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8年8月9日府教特字第108018194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設籍南投縣且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如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檢附相關證件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審查無誤後,請於108年9月12日前將申請表、有關證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章)、印領清冊、學校存摺影本、學校領據(請蓋私章及關防)及經費結報表函報南投縣政府辦理。
四、提出之申請表件(各類減免申請合併填寫一張經費結報表及領據)不可漏蓋印章及關防,請確實核對領據及經費結報表之金額無訛,並於上開申請期限內送件,逾期不受理申請。
五、需要申請請聯繫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