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大園國中108年4月29日大國輔字第1080003250號函辦理。 二、簡章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