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第18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3608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5日止。 三、本案徵件組別設有大專社會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凡身心障礙學生皆可投稿參賽。 四、檢附旨揭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