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參考標準:
一、本學年度上學期日常行為表現良好者。
二、各領域總平均在全班前三分之一強者。
三、孝順父母、和兄弟姊妹相處和睦、尊敬師長、友愛同學者。
四、做事認真負責,熱心服務者。
五、禮貌週到,儀容整潔,遵守校規者。
六、其他有特殊行為表現足堪表率者。
相關實施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