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新明國中辦理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家長說明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7年1月5日府教特字第1060106849號函辦理。 二、事由: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家長說明會。 三、日期:107年3月12日(一)。 四、時間:19:00~20:30。 五、地點:新明國中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