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預估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 |
名額 |
1名(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112/9/4-112/9/15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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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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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自強路80號(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 |
聯絡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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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2年9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採購證照),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2.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11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3.本案就所送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資料 不全經通知補正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4.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 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5.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2)面試:就儀表態度、溝通表達能力、專業知識、發展潛能等作綜合考評。 7.錄取標準: (1)成績採序位計算,總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名,以此類堆。 (2)成績平均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8.注意事項: (1)經通知錄取後二週內需提出:4×6個人生活照1張、二吋證件照片電子檔及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成人健康檢查報告(附X光)。 (2)未能於錄取後二週內繳交完整報名文件及健康檢查報告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9.本案若有投件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徐主任,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710,若對本案職缺工作內容有問題者,請電洽本校總務主任,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