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國小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評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二、 桃教終字第1130080547號函「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 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鼓勵學生自由創作。
二、 藉以校內徵畫,選出優秀的作品代表參加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
參、實施方式:
一、 參加對象:青溪國小學生。
二、 主題:自由選定。
三、 參賽類別及組別如下表:
組別 |
類別 |
參賽組別 |
備註 |
國小組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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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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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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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頪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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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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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四、 指導老師限校內編制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課、代理教師,並須具指導事實)。
五、 報名方式:
(一)請於113年9月11日(三)放學前送至學務處訓育組。
(二) 比賽報名表(見附件一)可自行下載使用或至學務處索取。校內初賽報名表一
張請用透氣膠帶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一張請交給學務處訓育組。
六、 收件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七、 送件作品須需符合各類別規格,平面設計作品一律需裝框,請參賽者自行裱
裝,如未裱裝視同規格不符,不予以參賽。各類別規格如下表:
組別 |
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國小組 |
1.繪畫類 |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 (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2.書法類 |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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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面設計類 |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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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漫畫類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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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墨畫類 |
1.大小一律為 宣(棉)紙 四開(約30~ 35公分×60~70公分 ),不得裱裝(可托底)。 2.作品可落款, 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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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版畫類 |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 親自印刷。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肆、評選及獎勵:
一、 收件截止後,如各類別內之參賽組別件數超過「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
賽實施要點」之規定,由校內美術專長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如未超過件數
之組別,則不經評選,直接送件參賽。
二、 經評選後,擇優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