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市108學年度「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3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至108年10月20日止,詳如說明。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申請程序如下:
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交由教務處註冊組先行初審。
三、本次受理之3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
四、教育局預定於109年2月至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五、獎學金領取事宜:
(一)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二)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及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大崗國中協助於109年6月前匯入各校公庫。